政府提出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引入更多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來港執業。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介紹立法框架時表示,有關海外醫生要符合三項條件,包括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必須在認可的非本地醫學院畢業,亦已取得註冊資格,並要先獲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一段較長時間,建議為期5年。
會議上唯一反對修例的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指,公立醫院醫生過去一年專心抗疫,對於政府重提修例感到失望。他質疑修例是政治決定,將海外醫生要通過執業試的安排,修訂至回歸前的制度,指每次討論都會引起政治風波,擔心政府大動作更改行之有效的考試制度,會得不償失。陳沛然又說,大部份非本地培訓的海外醫生,來港後都會在大學醫學院工作,不會在公立醫院最辛苦、服務需求最「爆煲」的環境服務,認為修例實際上無助解決醫生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