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版權條例》修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修例工作已經被拖延超過10年,形容是曠日持久,又指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有時會出現對立,政府需要取得平衡,希望今次修例取得議會支持,盡快完成。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則稱,不會就諷刺、戲仿等豁免元素定下定義,指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都同意做法,讓法庭可以考慮使用版權作品的目的、性質、潛在市場價值影響等因素,作出公平評估。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霍啟剛形容業界期待修例已久,但他擔心草案豁免範圍過闊,不能有效打擊未獲權的轉播、非法串流裝置等。民建聯黃俊碩亦支持修例,指完整的《版權條例》有助經濟發展,但很多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擔心損害「二次創作」空間,認為當局應提供例子解釋。
對於經民聯林健鋒關注修例會否加入《港區國安法》元素,邱騰華表示,目前未見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