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9月1日全面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會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如獲通過,旅監局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旅遊業議會和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會由7月4日開始交接工作。鑑於疫情對旅遊業界的影響,當局會延長豁免旅行社牌照收費的措施,至明年9月30日;導遊和領隊牌照費用會有3年豁免,每人可獲1次免費申領或續領牌照的機會。
針對威迫購物的不良行為,當局會在附屬法例列明,旅監局可對旅行代理商牌照和導遊牌照施加條件;如果旅行社或導遊等牌照申請被拒絕或撤銷,6個月內不得再作申請。內地入境團的登記費亦會上調,由目前每團30元或60元,調整至每名參與者4元。
在新制度下,旅監局徵費會維持在每筆外遊費的0.15%,繼續毋須就賠償基金徵費。而簡化程序申請的特惠賠償最高款額,會由現時1萬元提升至1.5萬元,以涵蓋更多申請,外遊旅客亦可預先授權他人,代為申領賠償,避免意外發生後才作出授權所遇到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