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一名26歲女職員,早前承認9項虐兒罪,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約50個星期。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被告確曾打幼童頭部,又跪在幼童身上,強行拉開他的雙腿,犯案時手段粗野及情緒失控,即時判監是無可避免,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量刑整體性,最終判監約50星期。
案情指,被告馮凱琍前年12月,在旺角保護兒童會工作期間,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合共9名幼童。另外,涉及童樂居虐兒案,警方至今共起訴34名女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