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提交的文件建議,上調目前破欠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上限,由現時遣散費的首10萬,倍增至首20萬,餘額一半就維持不變,估計可以覆蓋86%的申請個案。至於欠薪、代通知金及未放假期薪酬項目的款額上限就維持不變。

文件指,截至今年10月31日,破欠基金的累積盈餘超過73億元,在新建議下,即使遇上經濟衰退或經濟危機情景,估計每年額外遣散費特惠款項開支,會多最多2.2億元,考慮到基金的財政狀況十分穩健,認為調升遣散費上限,不會對基金的持續性構成負面影響。建議會交下星期一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