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舉行保安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政府提出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介紹法律條文時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去年刊憲生效,但政府必須切記「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制定附屬法例是其中一個重要的途徑。
民建聯的陳克勤指,立法建議提到附例會於刊憲當天即時實施,冀政府解釋附例的迫切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現時的國際形勢非常嚴峻、風雲色變,又舉例指美國中央情報局日前鼓勵內地官員為美國從事間諜活動,反映國安風險非常嚴峻,因此政府要盡早完善維護國安的工作。
立法建議中提出,會根據《國安條例》,宣布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地方選區的楊永杰指,國安公署有多個辦公地點和宿舍,市民除了透過主動閱讀憲報外,可以如何得知禁地的位置,避免誤闖;若有人誤闖又可否作出辯解。
鄧炳強回應指,行政長官可劃定禁區並不是「新鮮事」,附例將會列出禁地的地址和座標,亦會於禁地外貼上實際的標示,標明該處為禁區,相信一般市民不會誤闖。
林定國:不會影響原有法例
林定國在會後見記者時強調,附屬法例會基於原有法例的原則,不會與《基本法》、《港區國安法》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任何不相符的地方,因此不會,也不能夠增加或改變國安公署現有的權利;亦絕對不會影響原有法例對人權自由和法治原則的保障。
鄧炳強就表示,只會將整個範圍均屬公署使用的地方列為禁地,不會出現封鎖同一棟大廈部分層數的情況,也不會將公署人員進行搜證的地方列作禁地。
他又重申,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中央對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國安公署是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香港履行維護國安的職責,因此特區政府和公務員也需要向負責維護國安工作的機關,及時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