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權力訂立附屬法例,協助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工作,並已刊憲實施。立法會明日早上舉行內會特別會議,處理附屬法例審議工作,預料緊接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若有任何修訂,最快下周三提交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