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合併 「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為「體恤補助」,合資格申請人在兩個原有計劃下,分別每日可獲388元和530元援助金額,日後將減至平均每日獲發330元,援助最高日數則由180天減至60天。

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署理勞工及福利局長何啟明指,過去5年計劃獲批援助金個案宗數持續攀升,每年發放金額由約2.97億元上升至約4.92億元,若不調整計劃,預料到2032至33年就會用完計劃基金。他強調,檢討目的是令計劃可持續,協助交通意外受害人克服短期經濟困難。

經民聯、選委界陸瀚民指,有人自編自導自演,或以「真意外、假假紙」等方法詐騙援助,又認為濫用情況已由個別欺詐轉為集團式犯罪,建議加強抽查。勞聯周小松就關注,援助計劃可以保障從事運輸業工友,認為援助金減幅達到三分二是「太辣」,建議按申請人需求,保留每日530元的「臨時生活補助」。

何啟明指,《僱傭條例》已經保障受僱司機的工傷病假賠償,包括繼續獲發五分四工資,如果自僱司機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社署會為他們轉介其他援助基金,確保他們得到及時和合適幫助。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馬秀貞指,社署會嚴謹審批每宗援助申請,包括向警方查核交通意外,和確認申請人提交的醫生紙和申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