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提調高交通違例罰則的兩項決議案,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由320元調高至400元的議案,明年1月1日起生效,另外超速駕駛等19項罪行的罰款額上調5成。決議案在77票贊成,4票反對,4票棄權下通過。投反對的包括航運交通界立法會易志明、自由黨邵家輝,李鎮強,及選委界江玉歡。
議員指未解決泊車位不足上調罰款難以服眾
多名議員關注泊車位不足。航運交通界立法會易志明表示,政府增加泊車位成效不顯著,商用車與泊車位比例0.66,即100輛商務車只有66個泊車位,泊車位不足長期困擾業界,司機因擔心抄牌壓力增加,更有司機因此轉行,若政府在未解決泊車位不足問題前就加重罰款,對車主及司機都不公平,他會投反對票。
勞聯周小松表示,商用車泊車位不足問題一直未有解決,職業司機長期置身於俄羅斯轉盤式遊戲,能否找到停車位全憑運氣。認為當局在泊車位不足問題未有舒緩前上調罰款,是難以服眾。
陳美寶指聚焦增加商用車泊車位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會透過短、中、長期措施增加泊車位,過去3年已增加1.5萬個,預計未來2年會再多1.2萬個。她指,未來會聚焦增加商用車泊位,提出8項措施,包括配置夜間路旁商用泊車位,安排在現有公屋開放上落客貨處,供商用車停泊等。她承諾泊車位未來會持續改善。
陳美寶指,調整罰款不會有好時機,但多年不調整會令阻嚇力減低,強調罰款加幅相對溫和,保障交通安全及暢順,亦考慮了運輸業界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