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發出指示,於下月立法會選舉當日在轄下部門設立「投票日統籌及支援中心」,靈活調配額外人手在投票日上班,包括安排平日在星期日休息的公務員在投票日當值,以支援立法會選舉工作,同時必須採取一切可行措施,便利值班公務員投票。
局方發言人指,當日在投票站及點票中心,負責選舉工作的公務員有3萬多人,而各部門會按情況增加值勤人數,並在公共設施設立支援協調服務點,為市民提供資訊和呼籲投票,期望防範風險或事故,保障投票過程暢順,同時確保妥善監察所有公共服務、設施及基建暢順運作;亦確保有充足人手,以及部門各級聯絡及協調渠道暢通,做到「早部署、早介入」,應對突發情況。
至於須值班的公務員,各部門會安排他們輪流短暫離開工作崗位前往票站投票,包括允許在當值時間內「先投票,後上班」,或提早下班前往投票,以節省往來的交通時間;同時安排充足的替補人手,確保公共服務不受影響。相關公務員可按現行規定獲發補假或超時工作津貼,並獲發往返辦公室和票站的交通費。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辦好立法會選舉是特區政府的重要工作,所有政府部門均有責任全力支持和配合,靈活調配額外人手在投票日上班,並為值班公務員提供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市面有序暢順運作,市民順利投票,同時便利公務員行使他們的投票權。
楊何蓓茵:呼籲投票不會對公務員構成壓力
楊何蓓茵見記者時表示,一般星期日有超過2萬名公務員上班,除恆常當值及協助選舉的3萬多名公務員外,各部門亦要再按需要,額外加派人手,預計增派人手超過1萬,包括警隊、民政事務處及負責城市基建的部門。楊何蓓茵指,部門會靈活處理公務員補假,以免影響公共服務;若有公務員濫用便利投票措施,是嚴重行為失當,會以紀律機制嚴肅處理。
楊何蓓茵又指,不認為政府指公務員應以身作則投票,會對公務員帶來壓力,強調投票是公民權利和義務,每個人都有投票責任,而公務員有示範作用,但不會要求公務員提交投票證明,亦不會要求有任何投票傾向,強調投票是個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