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建議修訂《進出口條例》,將「空運轉運貨物豁免計劃」,擴展至海空、空海轉運,以及海運轉運,目標在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

局方指,在海空、空海轉運方面,現時經東莞的空港中心在港轉運的貨物,保安程度已與「豁免計劃」相若,應獲豁免進出口許可證;至於海運轉運,局方建議豁免只適用於葵青貨櫃碼頭內的轉運,貨櫃碼頭會加強保安措施,減低管制物品流入本地的風險。局方估計,新措施落實後,可為香港每年帶來額外50萬個貨櫃。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選委界陳紹雄關注,局方有沒有就方案擴展至覆蓋陸路轉運,制定時間表。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表示,今次擴展豁免計劃,是要先做好運送時的智能監控,方便適時抽查,相信有助研究將措施擴至陸路轉運,達至風險可控,希望不久將來,能擴展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