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第三季邀請網約車平台申請牌照、第四季邀請車輛和司機申請許可證。立法會下午將加開特別會議討論規管細節。

當局未有訂明建議對網約車的發牌數目,只表示會考慮市民需求及實際運力,對道路和公共交通生態的影響,亦會動態評估,適時檢視需否調整。

Uber:若只發1.5萬個牌 繁忙時段10次叫車有4次不成功

網約車平台Uber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指Uber在本港有逾3萬名活躍司機,若只發出1萬至1.5萬張網約車許可證,將遠遠不足以應付需求,預料屆時繁忙時段,乘客每叫10次車,就會有4次未能成功預約,部分時段候車時間可能增至現時的兩倍,促請政府敲定初始配額前,評估市場需求。

Uber建議政府,落實配額後,設立一套以實際到達時間,及行程完成率的調整機制,如平均指標連續超出門檻,應自動觸發機制增發牌照。Uber又建議,容許由平台購買涵蓋所有合資格行程的保單,而非由司機及車主自行投保,否則將增加司機財政負擔,降低投身成為網約車司機的意欲。

陳恒鑌:宜以7000至8000個牌為起步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表示,政府今次提交「諮詢文件」,而非直接提交「法案文件」,做法合適,能讓公眾有空間討論,並讓議員考慮。

他在電台節目指,新規管安排落實初期應「穩陣點」,讓政策平穩落地,一方面要顧及行業生態,避免出現「內捲」,同時要滿足到市場需求。他認為,初期發牌數目不應多於的士總數,即是1.8萬個的水平,建議以7000至8000個牌照作為起步,之後再觀察司機上線情況,以及整體運力的變化,有需要時再逐步增加。

陳沛良建議發牌數目不應少於1.8萬個

不過保險界議員陳沛良則認為,網約車發牌數目不應少於1.8萬個。他根據政府文件列出的數據推算,指現時的士和網約車服務量佔比,分別是78%和22%;以每架網約車每日營運4小時計算,估計要有4.5架網約車,才等同1架的士的運力,意味需要有約1.8萬個網約車牌照,才等同現時的總運力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