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地盤全面禁煙,向立法會提交3項修例建議,將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等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煙,以減低火警風險。
涉及的包括《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2026年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修訂)公告》及《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
政府並會在周五刊憲,指定建築地盤為禁煙區,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即屬違法,勞工處職安主任可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修例亦會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吸煙產品,否則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政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盡快通過修例,以盡早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