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有意見要求電訊商和銀行作為服務供應商,應向詐騙受害者提供賠償,但相關共同責任賠償的做法,在其他地區並不普遍,亦涉及複雜議題,包括如何釐定騙案損失的責任,會否阻礙正常的商業運作等。

在立法會大會,實政圓桌莊豪鋒表示,現時香港銀行如在反洗黑錢的規管有缺失,金管局會主動作紀律處分,質疑為何未能將制度應用在電訊商。丘應樺強調,如要求電訊商在履行盡職審查責任後,仍要作賠償,會損害企業對香港投資的信心及意欲。

選委界陳宗彝指出,警方的防騙伺服器依賴用戶自行就懷疑詐騙查詢,關注會否要求電訊商運用科技,若回戶連線至可疑網址前,會收到即時安全警示。丘應樺表示,會與網絡供應商研究,以科技及大數據,在源頭阻截詐騙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