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完成審議4項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附屬法例。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表示,規管網約車服務大部分法律條文會在下月3日起生效,當局會在8月邀請平台公司申請牌照,預計首批平台牌照會在11月底陸續發出,經過平台籌備期後,規管平台的法律條文將在明年8月全面生效,屆時所有平台都需領有牌照,落實盡職審查規定。
陳美寶又指,發牌數量是否能滿足市場,取決於平台算法調度的效率,及司機營運模式等,平台取得牌照並投入運作後,需要向運輸署提交多項營運數據,當局會透過收集其他資訊,包括的士營運情況、旅客增長數目、經濟發展等,強調不會預設特定時間進行檢討,會階段性、每2至3個月進行分析,適時檢視是否需要調整網約車牌照數目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