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提出訂立《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涵蓋簡化城規程序、加快收地流程、放寛工程限制,例如容許使用內地創新技術或建築材料,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以及容許區內人流、物流、數據及資金跨境流動。

在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上,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關注,現時主體法例框架的措施,針對北都建設及招商引資工作,形容法例「手緊」,未有涵蓋目前措施以外的發展需要。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認為,北都發展橫跨多年,難以預計所有發展需要,又稱憑空想像不太實際,因此目前已「實事求是」訂定法例。她又指,日後若有需要,將考慮修例處理。

甯漢豪:會按需要支援園區發展

有議員關注非法定的產業園區公司的財政獨立性,未來若有赤字,政府將如何支援,會否向公眾交代財政狀況。甯漢豪表示,雖然政府給予園區公司起始資金和土地,亦會按需要支援園區發展。她指,有政府人員擔任公司董事,園區公司每年須到立法會匯報工作,希望有足夠的監管和透明度。

甯漢豪:考慮以儀表板形式發放北都發展進度

有議員關注條例指出發展規劃由9個月縮短至2個月,會否訂立明確指標具體説明進度或增加發放資訊渠道等方式,以提升公衆參與度和透明度。甯漢豪表示,現時工程目標是在10年產出1800公頃屬地,但實際要視乎落戶企業的需要,如土地改劃等,暫時無法保證具體縮短的時間。她同意要增加發放北都進展資訊的渠道,指未來會考慮以儀表板等形式,向公衆説明北都發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