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10億元,增加「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承擔額,以推展涵蓋宏福苑全部8座樓宇的購買業權方案。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會上透露,截自昨日共有1786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8座單位總數超過90%。目前已有769戶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佔早前接受收購建議的戶數約43%,當局已向其中十多位業主發放款項,強調是「沒有最快,只有更快」,而收購金額會根據物業面積及是否已補地價等因素計算,介乎300多至500多萬元不等,目前已發放的個案主要涉及300多萬元。
他說,直接領取現金補償的程序較簡單,若涉及「樓換樓」則需要較多時間處理。
黃偉綸:部分撥款留作應急費用
民建聯陳學鋒認為,政府未有按實際需要的精準金額申請撥款,指上一次政府動用約40億公帑,並結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撥款,用作安置1736戶,平均每戶成本約391萬元;但今次申請10億元安置248個單位,平均每戶成本高達403萬元,兩者相差約11萬元,質疑政府「湊整數」申請10億元,應更準確地使用公帑。
黃偉綸解釋,預算案撥款是以「承擔額」為概念,需要預留應急費用,「未必要精準至一分一亳」,實際開支會視乎居民何時入伙而分期支付。
新界東北陳克勤則關注,政府最新向所有受影響住戶提供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是否已包括在今次申請增加的10億元撥款內。他又提到,部分宏志閣災民在火災中未受嚴重波及,當局會否再提供多一次上樓收拾的機會。
黃偉綸指,有關的租金補助是優化措施,資金並非來自公帑,而是由支援基金撥出。他承諾政府會本著「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的原則,彈性配合災民新居入伙的時間作出適當安排,若居民有需要可向社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