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討論政府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因應公眾對醫委會申訴處理機制的關注,政府經全面審視後「對症下藥」,提出四大範疇的改革,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申訴機制、釐清及改進處分機制,以及提升專業水平及人手供應,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內落實。
盧寵茂強調,今次修例絕非小修小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針對性改革,在維持專業自主及程序公義的同時,提升醫委會的效率、透明度、對病人的保障及公眾信心。
盧寵茂:修例後複雜研訊縮短至兩年半
選委界陳永光關注表示,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時間過長,引述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指過往有極端個案處理時間長達八年半,關注當局預計修例後研訊處理量會增加多少,以及政府有否信心確保不會再出現嚴重拖延。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指,個案拖延牽涉多方因素,包括收集資料及法定聲明耗時,預計初步篩查階段處理時間可「打五折」,由現時平均12個月,降至6個月。至於較複雜的研訊個案,平均處理時間可由3.5年,縮短至2.5年,強調加快程序不僅保障市民,亦能盡快還無辜醫生公道。
醫療衛生界林哲玄關注,修例後醫生真誠提供意見的免責保護,會否延伸至「醫務審裁團」的專家證人。盧寵茂回應時確定,免責條款涵蓋專家證人,提到過去曾有專家證人因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而遭申訴人反指專業失德,若不提供免責保障如同「噤聲」,醫生或因擔憂被提告而不敢發聲,修訂旨在確保專家證人能不受影響,坦誠提供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