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去年接獲24宗公共交通工具內噪音騷擾,及42宗涉及不當或不衛生行為的投訴個案,較前年分別增加13宗及9宗。

陳美寶書面回覆立法會指,現時法例有針對乘客不當行為作出規範,並訂明罰則。各專營巴士營辦商有制定《乘客須知》,列明乘客不得大聲播放流動設備音響或將腳踏在座椅上,並訂立指引協助前線員工適當處理乘客行為,例如作出勸喻和跟進,以及在有需要時轉交執法部門處理。港鐵方面,職員在日常巡查時如發現有乘客違反規則,亦會勸喻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