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在《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下,加強人工智能治理及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工作。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永光關注,私隱專員公署有何措施提醒市民防範AI騙案,以及是否建議就肖像權立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公署多年來持續進行大量宣傳與教育工作,最重要是市民的意識。肖像權方面,她指,保安局正積極考慮是否需要修例或採取其他措施,以加強保障肖像權及打擊詐騙,公署會向相關政策局提供專業意見。
自由黨李鎮強關注,《私隱條例》的檢討時間表,以及與內地法例及大灣區的對接。鍾麗玲指,政府與公署正審視私隱條例,將適時向立法會提出建議,並會考慮分階段實施及全盤審視國際與內地法律發展;而現時大灣區數據流動已有一套標準合同的便利措施,毋須修例。
議員質疑公署連續三年循規審查錄零違規未反映實況
選委界文頴怡關注,現有條例在AI規管上讓人感到滯後,私隱專員公署主要靠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指引和規範框架;加上由2024年至今年,針對使用AI的循規審查均錄得零違規,認為未能全面反映實況。鍾麗玲指,循規審查屬防患於未然,是在機構未發生事故前協助進行審查,與有無強制資料外洩通報或違規是兩回事。
進出口界鍾奇峰關注,未來若收緊《私隱條例》,各部門應進一步釐清代理式AI在處理個人及商業數據時出現洩漏或錯誤的責任歸屬。鍾麗玲指,現行私隱條例屬技術中立原則,無論採取何種科技手段或是否涉及人工智能均適用,若透過人工智能收集資料時發生資料外洩事故,條例仍然適用,當局會檢視相關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有否違反保障資料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