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渣打銀行外籍董事總經理,因為襲擊女的士司機,在東區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裁判官指,不應發生這種事件,但被告太大脾氣。被告求情時表示很後悔,知道自已行為愚蠢,又指自己經常要外出工幹,希望法庭判罰款。

被告前年十月由機場坐電召的士,返回山頂寓所途中,因為不滿司機的態度,去到麥當奴道時要求下車,並給予一張五百元鈔票給司機,但不滿司機遲遲不找錢,將她由司機位拖出掌摑,途人發現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