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放疑似藝人淫褻相片案,一名二十三歲男子,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以五萬元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將案件押後至今個月二十二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