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在一宗離婚夫婦資產糾紛案中裁定,本港法庭應根據英國的案例,以公平分配原則,將離婚夫婦的資產平均分配,現時法庭採用的按合理需要分配原則,除非有其他良好理由,否則不再適用。有律師指出,目前的離婚案中,通常都是妻子要求取得丈夫三分一資產,但這宗案例後,相信會有更多人要求均分財產,社工就提醒離婚的婦女,除了資產分配之外,還要考慮子女在離婚後的居住情況,與及贍養費數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