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三次非禮案底的五十歲男補習教師,出獄後改名再開補習社,去年非禮五名十二至十五歲的女學生,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四年八個月。法官指,被告林東駿的心理報告顯示,他對年輕女學生有興趣及有孌童癖,更聲稱日後會再從事補習社工作,認為家長聘請補習老師時,有需要知道老師背景,建議當局就這方面,作適當考慮。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非常關注案件,建議政府設立性罪犯資料庫,有案底的人申請任職護士、教師等接獨到兒童的行業,要提交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