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最少六家電子傳媒的記者,今早在西藏首府拉薩被要求離開,記者協會對此表示不滿,認為違背了去年一月起實施的《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採訪辦法》,不可接受,憂慮西藏當局的做法,予人掩蓋事實的感覺,不利國家的開放形象。 記協強調,本港記者因應事態發展,到西藏採訪是合法,落實市民的知情權;呼籲當局重新考慮,容許記者到當地繼續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