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火鍋店員工及一名茶葉供應商職員涉嫌貪污,被廉署起訴,三人獲准保釋,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兩名分別任職貨倉主管及廚師長的被告,於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間,收受另一名被告提供的一千港元賄款,及其他食品供應商合共超過四萬元的報酬,以取得火鍋店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