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管理局建議,僱員每年可以至少一次,將僱員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所有權益,一筆過轉移到自選強積金計劃。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議員譚香文和王國興,都促請積金局,容許僱員將僱主強制供款的權益,都可以轉移。積金局執行董事馬誠信表示,做法會增加僱主額外工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表示,建議會令當局難以監管僱主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