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七歲補習女教師,較早前承認偷竊僱主十一萬多衣物首飾,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說,被告本性善良,因為家庭背景而引致性格障礙,因為想扮演女事主而偷取她的衣物首飾,因此輕判她服務令。 被告麥君蒨,是民主黨成員麥海華的女兒,麥海華及太太今日都有出庭聽審,他在判刑後表示,以前並不明白女兒的感受,說日後會多關心女兒。擁有教育心理學碩士學位的被告,在庭上一直表現激動,她去年為一名有學習障礙的女童補習期間,偷竊女童母親的衣物首飾,被僱主發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