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本月一至十五日,在各入境管制站截獲九十五名人非法攜帶肉類或禽肉入境,檢獲的肉類和禽肉約四百十一八公斤。食環署提醒市民,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攜帶任何肉類或禽肉入境,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