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電器技工,去年底在大嶼山以鐵鏟及木棍將一隻懷孕黃麖擊斃,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監六個月。 裁判官判案時說,被告直至判刑的一刻才露出悔意,而那隻本港稀有動物黃麖,對他同他的家人並無構成滋擾。黃麖遇襲時已經懷孕,案情嚴重,但考慮到他是初犯,而且有服務社會,因而從量型起點八個月,減輕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