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開始,申請公務員職位空缺的人士, 均須考基本法。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勞工界的李鳳英認為,基層應徵者的學歷水平有限,基本法的考慮因素應降至最低。職工盟的李卓人及民主黨的張文光批評,考試是形式主義,應透過培訓加強公務員對基本法認識。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強調,應徵者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評核的主要考慮因素,即使應徵者的基本法測試是零分,但若具備適當才能,仍然會獲聘,政府亦會為入職公務員提供基本法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