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小學校長會上月舉行春節聯歡,開支四十萬元,其中約四份三由出版商及校服供應商等團體贊助,廉署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認為中,小學校長應避免接受書商,校服及其他供應商提供利益,包括飲宴及食物飲品,以免令人懷疑不公平。教育局就表示,學校教職員須嚴格遵守指引,以免招致公眾非議,損害學校聲譽及教育工作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