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七歲男地盤工人,因為爭奪內地祖屋業權,以漒水淋向五人,包括雙親和弟弟一家,在區域法院被判五項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抽後至下月七日,提取被告心理報告,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