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私隱專員林永康,欺騙出差津貼共十二萬元,在區域法院,裁定三項意圖欺騙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私隱專員吳斌回應時指,已檢討及修訂公署的公幹旅費及海外膳宿津貼制度,所有人員海外公幹時須申報是否入住酒店,而所住宿的酒店必須由公署安排,由申領開支時,必須呈交發票,而新修訂的制度比政府更嚴謹,相信不會有任何人員能夠在公幹時用不誠實的手法獲得金錢或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