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針對小巴司機及乘客不佩戴安全帶,過去一日,展開全港性的執法行動,向違規的小巴司機與乘客,共發出超過三百張傳票及口頭警告。其中向乘客發出八十三個警告及二百二十多張傳票,另外,五張定額罰款告票,是向小巴司機發出。 警方重申,不佩戴安全帶的小巴司機和乘客,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