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年首季,接獲市民對地產代理持牌人違反法例或行為不當的投訴,達到一百六十三宗,每月平均的投訴個案,較去年上升約百分之七。地監局去年全年完成了七百二十二宗個案的調查工作,其中約三成證實投訴成立。今年首季曾作出三十宗向持牌人訓誡或譴責的紀律制裁,另有十宗罰款及三宗暫時吊銷牌照的案例。監管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投訴個案性質主要包括發放誤導性廣告、提供錯誤或不足夠的物業資料、沒有進行土地查冊或未能提供土地查冊文件、無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以及無解釋臨時買賣合約內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