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局經調查後,認為李澤楷旗下,擁有本地收費電視牌照的電盈媒體,入股信報,做法並無違反廣播條例,對跨媒體擁有權限制的規定。李澤楷前年八月入股信報,令人關注到跨媒體控制權問題,廣管局去年初展開超過一年的調查,期間審閱四十九間公司及人士,提交的三十六份意見書,根據調查所得資料及法律意見,認為李澤楷透過信托基金管理電盈媒體,所以他並非控制公司,而他亦並非電盈及電盈媒體的實益擁有人,因此今次入股並未違反跨媒體擁有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