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馬時亨表示,實施競爭法不會令中小企的經營成本上升,政府對公司的合併活動,無既定立場。馬時亨說,法例生效後,競爭事務委員會可以針對合謀定價、圍標、限制投標及分配市場的情況作出調查,有權進入涉嫌違法的公司搜集證據,但反競爭不等於企業任何的加價行動都要阻止,一切要視乎調查結果。馬時亨並無評論,違反競爭法的最高罰款是一千萬元,是否過低,只表示,如果大公司違法,對商譽的影響都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