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競爭法諮詢文件,建議禁止合謀定價及圍標等削弱競爭的行為,違例會罰款一成營業額。政府亦建議成立獨立委員會,主動調查涉嫌違反競爭法的商業機構帳目,估計每年開支要六千幾至八千幾萬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表示,法例生效後,競爭事務委員會有權進入涉嫌公司搜集證據,但反競爭不等於阻止企業加價。消委會歡迎諮詢文件,希望政府盡快立法,促進公平競爭,中小企商會認為公平競爭環境有利發展,但學者就指建議的法例仍有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