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出席本台節目時表示,不認同有意見指競爭法諮詢文件罰則過輕。她說私人機構合謀定價、圍標、限制產量及分配市場,罰則最高為公司營業額的一成,若超過一千萬,競爭事務委員會可向審裁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