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前助理節目主任曾月娥,被控以母親及弟弟的名義,騙取港台稿費十一萬元,在區域法院裁定十四項欺詐罪名成立。法官要求控方提交過往騙取港台稿費個案的資料,並等候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四日判刑。法官指,被告的證供與之前不符,而被告弟弟有痙孿,母親是菜販,不相信他們可以為被告抄稿,認為被告證供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