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名熟食檔經營者,在競投大埔墟街市的檔位時,串謀詐騙食環署,在粉嶺裁判法院,判監半年至一年。十多名被告零四年六月至七月,在攤檔競投前,預先分配街市的熟食檔位,協議不會彼此競逐,食環署結果以底價,出租各個檔位。案中只有一名被告認罪。暫委裁判官張君銘在判刑時,斥責各被告有計劃地詐騙食環署,令署方遭受無法估計的損失,必須判監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