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息人士說,收到約一百人自薦或獲推薦,包括不同政黨人士,表示有興趣出任副局長或政治助理。政府遴選時,覺得部份人合適,但申請人面試後,認為出任的政策局不適合而拒絕接受任命。而基本法無規定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要放棄居留權,即使有機會署任局長,但時間很短,應該無問題。消息人士又說,有部份副局長的履歷,未必與出任的政策局有直接關連,但他們有能力、抱負,相信經過一段時間歷練,定能勝任。而政府無排除民主派人士但擔任這些職位,但必須認同政府的施政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