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任的八名副局長中,其中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的蘇錦樑擁有加拿大國籍,引起民主派關注是否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表示,基本法規定三司十二局及紀律部隊首長,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但就無規定副局長不可以擁有外國居留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就表示,入職要求並無規定副局長不可以擁有外國居留權,蘇錦樑應否放棄外國居留權是他個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