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新鴻基地產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要求禁制公司董事局討論撤消職務的上訴;法官指公司的職位任免,應由董事局決定,法庭不應干預;郭炳湘傍晚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他說,願意與兩名弟弟郭炳江及郭炳聯進行無預設條件,平心靜氣的談判,謀求和解方案,兄弟三人,何必相煎。新地發言人說,公司管理層人事任免,完全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及企業管治事務,不應由個別董事局成員自行決定,公司會召開董事會討論領導層去留,由全體董事集體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