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醫學院院長林兆鑫,涉嫌在校外執業時侵吞診金,被控欺詐、盜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三十四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下月十日,轉到區域法院審理。林兆鑫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三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如果在專業方面,有需要離境,要在四十八小時前,預先通知廉政公署,提交行程表,返港後四十八小時內,亦要通知廉署。控罪當中,三十項為欺詐罪,涉及二十名病人,金額由三千多元至二萬六千多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