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地產建設商會,就樓花實用面積計算方法,達成共識。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商會將發出新指引,規定樓花的實用面積,只包括單位的主體面積及露台,不包括窗台面積。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下星期一將開會討論。文件又指,政府正與商會、消委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研究,在售樓價單內,加入有關需要開放給公眾使用的設施或地方的資料,以及研究如何改善現行售樓及資訊發放安排,避免產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