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運輸局長鄭汝華表示,已建議修例,將引致死亡的交通意外最高監禁刑罰,由五年提高到十年,亦會強制犯嚴重交通罪行的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她指當局會對每一宗交通事故進行分析,亦會留意道路設計及巡視道路交通,如發現有問題,會立即通知路政署或警務署作出改善。同一地點如果發生超過四宗交通意外就會被列為交通黑點。鄭汝樺表示,過去三年,都未有新增黑點,但道路安全工作,並非只針對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