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晚上在銅鑼灣舉行公開論壇,涉嫌無牌廣播,電訊管理局偵測到關無線電傳送,已就事件展開調查。電管局發言人又說,上訴庭已排期在九月,就電台發牌制度是否合憲進行聆訊,呼籲各界信賴本港的司法制度、尊重法治及保持克制,等候上訴法院的判決。任何人違反電訊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