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政府現時無意改變,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入息的規定。他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為了要確保合理分配資源,房委會要定期掌握租戶入息情況,過去三年,每年約有二萬個公屋住戶,因為收入超出限額,需要交倍半或雙倍租金。而自從房委會在八七年及九六年分別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政策」以來,從繳交額外租金的公屋租戶,收回超過三萬六千個公屋單位。